财政局


       各科室、中心职能  
   发布时间: 2008-5-15   

、办公室工作职能

1、负责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等会议和党组中心学习组的记录和签到;负责全局性会议的会务工作。

2、负责本局文秘工作;负责《金东财政》的编印工作;负责及时准确地向上级部门报送信息;负责上年度《浙江财政年鉴》资料收集和编写工作;负责财政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3、负责制定和完善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4、负责本局文件收发和上年度的文件资料及其他资料整理归档,以及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财税报刊杂志的征订工作。

6、负责本局经费管理、报销审核、年终决算报表的编制;负责车辆、职工福利、生活困难补助等后勤管理。

7、负责组织本局干部职工的政治学习和各项业务培训。

8、负责本局干部职工的工资管理、人事档案管理;负责本局人员工资调整、非行政职务确定及专业技术职称报名工作;负责人员录用和人事调整等手续办理工作;负责对本局退休、遗属人员的管理。

9、每月向各科室、中心出具书面工作提示,向区委上报当月本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检查落实局党组布置的任务,对市局、区委、区政府、局党组布置下达的任务,做到件件有落实,不在办公室耽误;做好日常上下班劳动纪律考勤检查工作。

10、负责对全局的固定资产管理。

11、负责局机关及区会计核算中心的网络管理。

12、协助领导做好本局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协助纪检组长做好对本局工作人员违纪违规以及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二、预算科(综合计划科)工作职能

1、负责编制本级政府财政预、决算方案和年中预算调整方案及起草预决算报告。

2、负责预算外资金管理,编制本级财政预算外收支计划。

3、负责本区范围内镇乡(街道)财政管理及财政决算工作。

4、负责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帐户开设审批工作。

5、负责行政政法费、教文体费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政府采购资金来源审核工作。

6、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人员工资管理。 

 

三、国库科(社保科)工作职能

1、负责财政预算执行工作。负责总预算会计工作,组织实施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

2、管理和核算财政预算内、外、社会保障资金收支结算、划拨、核算工作。

3、参与管理部门预算指标,推行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4、管理区本级财政资金银行帐户,统一核算区财政各类专项资金。

5、负责财政周转金、农村合作基金、罚没款专户核算工作。

6、汇总、审核、编制全区(含金三角)财政预算内、外、社会保障资金决算工作。

7、负责全区教师工资直拨和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直拨工作。

8、负责卫生、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医药监督、残联等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的预算内外资金和财务管理。

9、参与研究全区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有关政策,了解和掌握全区社会保障情况,并提出建议和措施。

10、负责本级财政及镇乡(街道)财政间财政资金的调度和总会计业务辅导工作。

 

四、农财与农税科工作职能

1、负责区属农口企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

2、负责财政支农周转金的回收和管理。

3、负责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负责农业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农民建房部分和市财政地税局委托征收范围)的征收管理。

 

五、工交商贸外经科(国资科、控办、采购办)工作职能

1、负责全区工交、商贸企业的财政政策的执行和财务管理指导。

2、负责工业、交通、商贸流通企业财政专项资金资助审核工作。

3、认真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计划。

4、认真做好年度政府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政府采购的审核和办理委托采购工作。

5、负责企业扭亏增盈、改制、重组、破产等国有资产处置工作。

6、负责区政府外债管理工作。

7、负责全区国有资产清产核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统计等监督管理工作。

8、做好工交、商贸、外经、国有资产管理、控办、采购办的各类统计报表。

 

六、会管与财监科工作职能

1、负责做好会计法规、政策、制度的宣传贯彻,督促和指导各单位认真执行新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工作,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2、负责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核发及会计年检、会计电算化管理工作。

3、制订并组织实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规划,负责“二大考试”工作(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会计从业资格)。

4、做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评审工作。

5、负责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6、负责区财政局报帐员的工作。

7、负责会计学会工作。

 

七、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1、在纳入集中核算单位资金使用权、审批权和财务自主权不变的前提下,按照“单一帐户、集中支付、分户核算”的原则,统一办理各集中核算单位财政性资金的审核支付、财务会计集中核算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依法监督各有关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维护财经纪律。

3、依法进行会计核算,认真执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全面实施会计电算化,规范会计核算,真实、完整、正确、及时地反映各单位的财务状况。

4、向单位提供编制年度预算的有关资料,协助单位具体执行年度预算及财务收支计划,会同单位做好财务分析,及时向单位和财政等有关部门提供预算执行情况,加强与各集中核算单位的工作联系,做好对单位的各项服务工作。

5、按照国家财政纪律、制度规定和财政部门核定的单位年度预算,对集中核算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提高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

6、配合财政部门对各有关单位的财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7、认真执行国家工资政策,负责集中核算单位财政工资统一发放,配合做好工资管理有关工作。

8、集中管理集中核算单位的会计档案。

9、财政部门授予的其他职能。

 

八、财政信息中心工作职能

1、管理财政局的信息化工作。

2、负责财政软件的推广和应用。

3、管理与市财政局、省财政厅相连的计算机网络。

4、管理与区政府机关、各镇乡(街道)以及省内市、县(区)财政局之间的网络。

5、管理区会计核算中心的网络。

6、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支撑以预算编制、国库集中收付和宏观经济预测为核心应用的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

7、适应公共财政的技术支持框架,使预算编制做到规范、科学、公平、透明;强化预算约束机制,提高预算执行的透明度和规范化、电子化程度,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腐败;全面反映财政收支数,为制定财政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九、政府性投资管理中心(经济建设科)工作职能

1、负责编制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预算。

2、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性资金的来源审查,投资项目预算的审核,投资项目资金财务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3、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性资金拨付审核,监督使用。

4、负责政府性债务的管理监督。

5、负责经建口财政专项资金的拨付审核、监督使用。

6、负责经建口各类报表的编报。

 

十、绩效评价科工作职责

 

1、草拟全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

2、汇总编制年度绩效评价工作计划方案。

3、组成评价小组实施具体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协调配合各业务科室的的绩效评价工作。

4、负责报送经领导小组审定的绩效评价报告。

5、配合各业务科室指导项目(单位)开展绩效评价的自评工作。

6、统一办理聘请专业评审人员或委托中介机构实施绩效评价事务。

7、负责绩效评价档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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