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



       关于省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申报的几点说明  
关于省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申报的几点说明
 
    一、目前,与文化有关的省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共有11项。分别为:
1、省基层文化设施建设专项资金(浙财教字〔2006〕146号),每年3月和9月底前为受理申请报告截止时间。
2、市县文化与传媒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浙财教字〔2007〕139号),每年6月30日为受理申请报告截止时间。
3、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专项资金(浙财教字〔2006〕187号),每年3月和9月底前为受理申请报告截止时间。
4、省农村电影专项资金(浙财教字〔2006〕142号),每年4月和10月底前为受理申请报告截止时间,由市本级上报。
5、省农村文化活动繁荣工程专项资金(浙财教字〔2007〕152号),每年3月底前为受理申请报告截止时间。
6、省送戏下乡专项资金(浙财教字〔2007〕52号),每年3月底前为受理申请报告截止时间。
7、省送书下乡专项资金(浙财教字〔2007〕52号),每年3月底前为受理申请报告截止时间。
8、省农村文化队伍素质提升工程专项资金(浙财教字〔2007〕52号),每年3月底前为受理申请报告截止时间。
9、省村级文化活动室设备器材配置专项资金(浙财教字〔2007〕52号),每年3月底前为受理申请报告截止时间。
10、省农村文化建设先进奖励专项资金(浙财教字〔2007〕52号),每年3月底前为受理申请报告截止时间。
11、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浙财教字〔2006〕166号),每年3月底、9月底为受理申请报告截止时间。
二、为保质保量完成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特作以下几点说明:
1、内容、范围要求:以上11项专项资金申报的内容和范围严格按各项专项资金规定的要求办理,包括所需申报材料都要求报送完整。
2、程序要求:
(1)以上10项(1、3-11)专项资金申报的程序为:各乡镇、街道,单位做好基础材料→区教文体局审核→各区财政局审核并签署意见→市文广新局审核后行文→市财政局审核后会签→上报省文化厅和省财政厅。
(2)第2项专项资金申报的程序为:各乡镇、街道,单位做好基础材料→各区教文体局审核→各区财政局审核并签署意见→市财政局审核后行文→上报省财政厅。
3、时间要求:
以上项目都需各乡镇、街道,单位提早一个月准备好基础资料上报给区教文体局、区财政局,由区教文体局、区财政局审核后统一上报给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
金华市金东区财政局
二OO八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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