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



       (08-6-16)我区2008年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参保面达97.3%  
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是政府服务农民,使受惠农民的大好事,其目的是提高参保农户灾后重建家园、恢复基本生活的能力。我区从2007年起实施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每户农户每年保费10元,其中农户交费3元,省财政补助3元,市、区财政各补助2元,“五保”、低保户其自交保费部分由市、区财政给予全额补助。农户如因遭受自然灾害(地震灾害除外)和意外事故造成农民保险房屋倒塌的,将可以得到每户最高1.8万元、每间最高3600元的赔付额。据统计,2007年全区共有260户农户获得理赔,赔付资金79.8万元,切实给我区农民增加了一张风险“防护网”。为继续落实此项政策,今年我区积极宣传发动,鼓励农户自愿参保,农民参保积极性很高,全区参保农户有101396户,“五保”、低保户参保268户,参保面达到97.3%。按照财政上级财政补助标准结算,我区将得到省财政补助304992元,市、区财政配套补助各203730元。
国库科(社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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